襄汽院发【2018】1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支部及全体共产党员:
为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形成“书记抓、抓书记”的党建格局,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市委组织部和教育工委的安排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述职考核对象
1.各党总支、直属党委、党支部及书记;
2.院系(部)、处室、直属工业学校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
3.在职在岗全体共产党员;
4.离退休四个党支部及共产党员不列入此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依照《2017年度襄阳市党建工作履职尽责考核评分细则》(襄党建文[2017]7号)、《学院2017年度综合考评细则》(襄政督[2017]9号),对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襄汽院发[2017]17号)、《2017年党建工作要点》(襄汽院发[2017]18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襄汽院发[2017]22号)、《关于规范主体责任清单纪实台账分解工作的通知》(襄汽院发[2017]23号)、《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襄汽院发[2017]27号)、《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襄汽院发[2017]32号)、《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襄汽院发[2017]35号)、《关于推进学院基层党建“五强创示范”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襄汽院发[2017]39号)《学院领导干部调查研究任务清单》(襄汽院发[2017]41号)《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工作目标综合考评办法》(襄汽院字[2017]93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月重点工作安排》《2017年共产党员评议细则》中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归纳总结工作中有哪些亮点、特色和创新,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措施,拟定2018年工作思路及年度目标任务。
基层党组织、院系(部)、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重点报告如何突出政治功能,能否发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
基层党组织书记重点报告在抓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中,如何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院系(部)、处室等主要负责人重点报告在职责范围内如何履行“一岗三责”,即教学科研之责、党的建设之责、廉政建设之责。
任职不满3个月的党组织书记和院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内容主要是在原党组织和院系(部)、处室履职尽责情况、现任岗位2018年工作思路及整改落实措施。
全体共产党员重点报告在政治、品德、执行纪律、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表现是否合格,能否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述职评议考核程序
1.学习宣传(2018年1月6-8日)
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的意义,教职工知晓达到100%。认真组织述职评议考核对象学习党委印发的有关文件和考评细则(另发),全体党员对照2017年共产党员民主评议细则,重点围绕“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等内容,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工作不跑题、不走样、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征求意见(2018年1月9-11日)
院系(部)、直属党委、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要采取召开会议、座谈走访、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广大党员、干部、老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对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归纳整理后,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照单认领。
3.撰写报告(2018年1月12-14日)
院系(部)、直属党委、处室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分别对照述职述责内容和目标任务标准,全面总结2017年度履职尽责情况,深刻剖析存在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提出2018年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办法措施等。
4.述职评议
(1)全体共产党员(2018年1月9-12日):以党支部为单位,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述职自评、相互评议、民主测评、支部委员会认定的程序,确定2017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等次,并于12日前把党员述职自评报告、相互评议记录、民主测评情况、支部委员会讨论记录、党员民主评议等次等材料及时报送党委组织部。
(2)党支部及书记(2018年1月15-17日):以党总支、直属党委为单位,总支书记、直属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所属党支部及书记的述职述责报告,进行民主测评。以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组建考核小组,根据党支部及书记的述职述责情况,通过查阅党建工作台账、会议记录、党员活动手册等资料,对述职述责内容进行核查。召开党总支委员会、直属党委会,根据述职述责报告、民主测评情况、核查核实情况等综合评定党支部及书记等次,并于17日之前把述职述责报告、民主测评情况、核查核实情况、总支会(党委会)讨论记录、综合评定等次等报送党委组织部。
(3)院系(部)、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2018年1月18-31日):以党总支、直属党委为单位,由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员代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参加的述职述责座谈会,分别听取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责报告,共同查找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探讨整改落实的办法和措施。会议结束后,以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为单位,将述职述责报告、会议记录等报党委组织部。
5.抽查考核(2018年1月22-31日):以分管(联系)领导为组长,成立考核组,根据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述职述责情况,通过查阅工作台账、活动记录、党员学习笔记本等资料,对述职述责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形成考核情况报告。
6.综合评定(2018年1月25-31日):对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综合评定小组,结合党总支、直属党委述职座谈情况(占40%)、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占10%)、“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情况(占25%)、“五强创示范”工作全覆盖情况(10%)、作风建设年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0%)、获奖情况(占5%),综合评定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等次,报党委会研究确定。
7.整改落实(2018年2-6月):公布综合评定结果,所有基层党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全体共产党员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晾晒“三个清单”,签订承诺书并公示,限期按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8. 结果运用:将综合评定结果纳入2017年度考核,凡被评为不合格的院系(部)、直属党委、处室党政领导班子及负责人,党委将安排专人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之前,主要负责人不得参与其它各项评先评优。
四、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基层党组织书记、院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安排,要把这次联述联评联考工作作为“两学一做”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措施来抓,要以此为契机,提升基层党建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2.实事求是,认真准备。联述联评联考工作是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的一次总结回顾,也是党组织“领头人”作风转变情况的一次展览会,要将其作为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抓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抓手。要对照各自职责,按照述职评议考核主要步骤,认真梳理2017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3.严密组织,注重效果。联述联评联考的重点是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核心是责任,关键是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搞好联述联评联考工作,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履职情况差距大的问题,要求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限期纠正;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考核,对考核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被考核党组织要如实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有关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4.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在院党委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院系(部)、直属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联述联评联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组织部牵头制定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细则
2. 党支部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测评表
3. 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测评表
4. 共产党员履行“四个合格”情况民主测评表
中共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月7日
附件1: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努力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围绕“四讲四有”标准,制定2017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细则如下:
一、评分细则
1.政治合格(30分):
①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的政治自觉。在党言党,有妄议、损害党的形象的言论每次扣5分,有信谣传谣行为每次扣3分。(15分)
②自觉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缺一次每次扣2分,党组织活动请假每次扣1分;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15分)
2.执行纪律合格(25分):
①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身作则,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党章党规的行为。酒后开车每次扣5分,带彩打牌每次扣4分,红白喜事不请示申报每次扣5分,在换届或干部任免工作中拉帮结派行为扣10分。
②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党性觉悟高,与同事友好相处、团结合作、互帮互助。无正当理由不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单位决议每次扣5分,闹不团结影响正常工作每次扣5分。(10分)
3.品德合格(10分):
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道正派,品德高尚。一年参加志愿者服务或帮扶献爱心活动至少2次,缺少1次扣5分,家庭、邻里、同事不和睦造成一定影响扣5分。(10分)
4.发挥作用合格(35分):
①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积极承担工作任务,保持干事创业激情,埋头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如果在教学、管理、服务中发生工作失误(事故),在教师、学生中产生一定影响,每次扣10分。(10分)
②立足岗位创佳绩,业务工作务实重行抓落实,出色工作任务。在参加学院、省市、国家各类竞赛;参与诊改、教科研创新发明、业务能力提升中,起带头作用。凡是工作中受到部门、学院领导批评每次扣5分,一年中没有同事、领导认可的工作特色或亮点或受到奖励表彰扣5分。(15分)
③参加组织生活时,主动讲党课,积极踊跃发言,深入讨论交流,对组织发展和日常工作提出有效、可行的意见建议;立足岗位身体力行,推动学做结合出实效。(10分)
二、“一票否决”项:(组织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造成严重后果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2.违反党纪党规,被立案查处;
3.参加邪教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经查证属实;
4.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
5.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有关内容;
6.参与或怂恿、支持他人非正常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每月参照以上评分标准打分,实行每月打分并公示制度。每月得分汇总加权占80分,年终测评占20分,作为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根据每月打分和年终测评的汇总情况,最终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党员,得分70-89分为合格党员,得分60-6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得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